一、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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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鄭州大學關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線
在國家劃定的復試分數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差額復試的原則。根據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自主提出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
二、復試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③以本學科理論為基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④外語應用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②業務素質與工作業績;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適應性、協作性;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⑤公共禮儀、表達能力等。
三、復試方式
1.專業科目筆試:所有復試考生都必須參加專業科目《公共管理學》考試,形式為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40%。
2.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通過和老師面談來綜合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運用英語的水平。聽力、口語同時測試,分別計分,成績各占50分,滿分100分,聽力、口語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
3.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本學科理論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儀表儀態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占復試成績的30%。
4.綜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業務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此項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全部量化。
復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后,按相應的權重相加為綜合成績。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權重為50%。
3.專業科目筆試、綜合面試成績、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按鄭州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考試違紀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現將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參加復試條件
凡報考我院、初試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總成績不低于166分,英語不低于41分,管理類綜合聯考不低于82分),且符合鄭州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2、體檢
2013年4月13日上午在新校區校醫院體檢。
體檢時需攜帶近期一寸照片1張、準考證或復試通知書,并按要求交納體檢費。
3、報到及資格審查
參加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的考生請于2013年4月13日下午2:30-6:30前到鄭州大學南校區21號樓410室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
不符合教育部和鄭州大學2013年招生簡章相關規定條件的考生,將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報到時須持以下材料:
(1)復試通知書(可從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2)全國聯考準考證;
(3)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鄭王凱 晁 馨 陳世玉 張 璐 孫 揚 蔣 浩 李國防等考生報到時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否則不得參加復試);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6)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1份(可從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7)我校招生簡章所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8)能體現考生綜合素質的其它材料(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復試安排:
(1)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4月14日上午9:00—12:00;
(2)綜合面試及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時間為4月14日下午2:30—6:30。
復試地點在鄭州大學南校區21號樓,具體安排和分組情況詳見當天海報。
5、如有問題請咨詢0371-67763543。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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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華章MBA培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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