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我校MBA招生質量,確保復試和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 遵照鄭州大學研究生院《鄭州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及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頒布的復試規范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并公布本須知。
1、復試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試評委必須承諾遵循評委行為規范,對每位考生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接受全體考生的監督和評議。考生必須承諾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復試規則。
2、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通過資格審查,查驗準考證、復試通知書、政審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后,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需在按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筆試和面試。
3、面試分為英語面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英語面試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題目由個人隨機抽簽選取。綜合能力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測試題目由個人隨機抽簽選取,主要測試管理知識應用、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4、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綜合能力測試(管理學和英語)。政治實行開卷考試;綜合能力測試實行閉卷考試。閉卷考試不準攜帶任何與筆試內容有關的復習資料進入考場;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否則,按違反考場紀律處理。
5、嚴禁一切作弊現象,一旦發現考生有作弊行為,當場取消其入學資格;一旦發現評委有作弊行為,立即停止其評分資格,并上報學校嚴肅處理。
6、考生凡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按自動放棄處理。
7、鄭州大學MBA復試全過程接受研究生院的領導與監督,商學院黨政領導將對復試現場實施監控并負責受理有關投訴。監督電話:0371-67763135
8、未盡事宜,由商學院MB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鄭州大學MBA教育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