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英計劃介紹
考生在報名參加全國聯考之前,先申請參加MBA“聚英計劃”,并通過嚴格的考核與選拔程序,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該通行證的有效期為2年。
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的考生,只要其全國聯考成績達到“聚英計劃”復試線,且復試成績合格即可被正式擬錄取。
其大致步驟為:個人申請——“聚英計劃”選拔——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報名并參加全國聯考——復試(英語和政治理論)——錄取。
聚英計劃”申請及考試錄取步驟
1、個人申請
“聚英計劃”個人申請時間:2015年7月10日至9月20日,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MBA中心網站的“報考服務系統”進行網上申請,網址為:http://cm.hust.edu.cn/hustmba/
該“報考服務系統”支持申請者“漸進式申請”——申請者在正式提交申請之前,可在系統中不斷添加和完善相關申請材料。
2、材料提交
1)提交時間: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25日17時。
2)材料提交方式:申請者可將書面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和電子文檔通過報考系統的在線材料提交功能提交以上書面材料。
3)材料清單(以“報考服務系統”的通知要求為準):
(1)申請人近期免冠登記照(請找專業攝影機構拍攝);
(2)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
(3)申請人身份證掃描件;
(4)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報告未出,可先提供該報告的申請表掃描件)。查詢方法見學信網(教育部學信中心網http://www.chsi.cn/);特別提醒:此次認證的學歷必須和10月中國研招網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一致,否則會因學歷不一致影響考生的最終錄取。
(5)所在單位組織結構圖(標示自己所處位置)。
(6)推薦信(按照系統里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寫提交)。
(7)其它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成績的材料。例如:①考生若創業,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驗資報告或股份協議、最近一年的年審報表;②若有海外經歷,需提供護照原件及其它證明材料(學習證明或單位證明);③若獲地市級以上獎勵、職業資格證書及職稱等,需提供獎狀或證書等等。
備注:以上材料的紙質原件請考生自行留存,以備核查。
3、網上評估與綜合測試
對申請“聚英計劃”的考生,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將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與網上評估,并對條件條件的申請請依據評估情況進行打分。
通過資格審查與網上評估的考生,MBA教育中心將分批組織“綜合測試”。通過無領導小組討論、測試專家面對面等環節,結合網上評估的情況,選撥出符合我校MBA項目要求的優秀考生,給予“聚英計劃通行證”。
“聚英計劃”對考生考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教育背景與學習能力評估、職業經歷與管理潛能評估、職業素養與綜合能力評估、職業道德與社會責任評估等方面。
選撥時間:2015年8—10月(具體時間及安排將根據考生申請的情況靈活安排,具體以官網及申請系統或短信通知為準)。
選撥結果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華中科技大學MBA教育中心網站查看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的考生名單(中心將根據面試批次分批公布具體名單,詳見官網相關公告),該名單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申訴,申訴成功的考生可以獲得第二次參加綜合測試的機會(最后一批除外);未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的考生,可轉入“躍升計劃”。
4、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
申請“聚英計劃”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其進行全國聯考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管理類聯考的要求及流程與“躍升計劃”一致,詳情請參見“躍升計劃申請及考試錄取步驟(含全國聯考報名指南)”部分。
5、復試
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的考生,聯考結束即在華中科技大學參加復試。復試內容為:英語和政治理論。詳細細則見學校網站公布的復試細則。
6、復試分數線
我校將根據“聚英計劃”的聯考成績劃定“聚英計劃”復試分數線。“聚英計劃”復試分數線原則上不高于國家A線(參照往年國家A線)。
7、錄取
獲得“聚英計劃通行證”的考生且復試“合格”,如果全國聯考成績達到“聚英計劃”復試線,即可“擬錄取”。擬錄取名單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申訴。公示期結束后將公布正式擬錄取名單,屆時請直接登錄網站查看。
擬錄取考生在通過檔案審查環節后,即可獲得正式錄取資格。
所有錄取工作將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
特別說明:華中科技大學2016年MBA項目只錄取定向培養學生,錄取時須與定向培養單位及學校簽訂三方錄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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