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深圳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相關規定。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網上/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畢業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我校招生專業對考生的學業水平、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報名前須查看《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內相應專業的報考要求。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取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將書面證明發送至我辦郵箱)。
注意: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含相應專業的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二、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學制及學習方式
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為準。
招生專業按類別可分為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學術學位:學制3年,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專業學位:學制2-3年,學習方式分兩種,分別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專業均為脫產學習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專業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均為專業學位,分別是: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會計、漢語國際教育、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英語)、心理健康教育,詳見《深圳大學2023年非全日制碩士(雙證)招生信息》。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2023年碩士研究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進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網上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末,每天9:00—22:00(預計,具體以研招網公布為準)。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預計,具體以研招網公布為準),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推薦免試生報名流程詳見《深圳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章程》。
3.報考點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
(2)在深圳市參加初試且報考深圳大學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深圳大學(考點代碼:4427)。
4.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須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報名結束前將相關證明文件發送我辦郵箱,否則視為放棄報考,并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所有統考生均須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程序請考生自行查閱所選報考點公告。
深圳大學報考點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相關信息將于確認前公布在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五、準考證打印(具體研招網公布為準)
考生可于研招網公布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初試
初試由教育部組織在全國實行統一考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一)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8:30—14:30)(預計,具體以研招網公布為準)
(二)初試地點
由考生本人選定的報考點負責安排,詳見《準考證》或咨詢所選報考點。
深圳大學考點的考試地點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三)初試科目和初試科目考試大綱
初試科目詳見《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生初試科目考試大綱及復試參考書目》。
(四)初試成績發布
初試成績可登錄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
七、復試
復試由我校各招生學院(部)負責具體實施。
(一)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合格資格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上線情況,確定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并公布在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二)復試時,我校各招生學院(部)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包括專業課、英語、面試等,具體以復試前公布的相關信息為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具體的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由學院根據教指委相關文件精神和專業特點制定。
(四)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期間必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五)有關復試內容、時間、地點、程序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八、調劑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具體見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及調劑辦法。
調劑基本條件:根據我校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招生學院(部)可視專業情況提出學術水平要求,也可適當提高調劑生初試成績(單科或總分)要求。
我校調劑政策將根據教育部出臺的調劑相關文件及指導精神做出相應調整。
九、錄取原則
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和寧缺毋濫。
②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按考生復試批次、總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總分、面試總分、初試業務課總分、初試外國語、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科目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③同一復試批次內調劑生與一志愿考生一起復試,共同排名。
新生獎學金評定不區分復試批次,按所有統考錄取考生的總成績排序。調劑生是否降檔、統考難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參評具體由招生學院(部)確定。具體規定可參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深圳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須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審查結果不合格者。
(二)復試總成績低于復試滿分60%者。
(三)逾期未提交復試材料或材料弄虛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者。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逾期未提交定向就業合同或人事檔案者。
(八)違背《誠信復試承諾書》者。
考試作弊已經納入刑法,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錄取類別及就業
根據教育部規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兩種: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就業研究生(簡稱定向生)。我校全日制專業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定向生。
定向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非定向生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畢業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一、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學習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具體如下(均不含教材費、海外與本土學習行動等費用):
法律(法學):90000元/3年;
工商管理(MBA):298000元/3年;
公共管理:126000元/3年;
金融:學費共計人民幣96,000元/3年;
會計:學費共計人民幣114,000元/3年;
漢語國際教育:學費共計人民幣60,000元/3年;
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英語):學費共計人民幣54,000元/3年;
心理健康教育:學費共計人民幣72,000元/3年。
(二)住宿費
以全日制脫產方式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根據宿舍房源和住宿條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三)獎助學金
深圳大學依托地區經濟發展優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
(1)國家助學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優質生源可獲15000元特等學業獎學金;
(2)在評選國家獎學金、發放國家助學金、設置學業獎學金的基礎上,提高了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學金的獎勵力度,將荔研優學獎學金提高到5萬元;
(3)為了貫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科技精神,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社會實踐等創新活動,培養學生崇尚科學、銳意進取的創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學校人才、科研平臺等資源優勢,造就一批創新創業人才,學校特設立學生創新創業發展基金。研究生可申報研究生創新項目(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
(4)設有“鵬程獎學金”、“騰訊創始人創新獎學金”等一批社會(企業)獎學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崗位數量,提高了崗位待遇;
(6)學校通過立項資助研究生科研創新課題、鼓勵導師提供科研津貼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參與高水平科研項目從而獲得資助;
(7)部分學院還設立1-2萬不等的優秀推免生學院獎學金。
按照我校獎助政策體系,以全日制學習方式的非定向碩士研究生一年獲得的獎助學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現優異的將不少于6萬元,如累計學校現有國家助學金、荔研優學獎學金、社會(企業)獎學金等,一年所獲獎助學金可超過10萬元。
獎助學金的具體情況見《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2023級)》。
(四)助學貸款與特困補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可協助經濟困難的碩士研究生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于特殊困難學生,學校設有特殊困難補助。
十二、畢業證與學位證
被我校正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學分,通過碩士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注明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訴與舉報渠道
聯系部門:深圳大學紀檢(監察)室
十四、其他事項
(一)教育部最新相關政策尚未公布,暫按往年執行。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二)首次公布的專業目錄擬招人數不含與其他實驗室、基地等聯合培養招生計劃,待教育部下達最終招生指標后,新增的理工類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指標將含有少量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廣東省實驗室(深圳)、松山湖實驗室、季華實驗室等科教融合項目和東莞基地、中山基地產教融合項目、韓山師范學院等聯合培養計劃。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聯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寫聯系方式有誤造成無法聯系考生而影響考生復試錄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負責。
(四)考生應就報考研究生事宜積極與所在單位進行溝通。我校若無法從考生所在單位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參加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港澳臺永久居民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可免試思想政治理論,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六)應用技術學院設在深圳技術大學校內(深圳市坪山區)。材料學院、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醫學部、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法學院設在麗湖校區,其他學院設在粵海校區、滄海校區。
深圳大學代碼:10590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深圳大學MBA提前面試資格保留申請通知 |
鄭州華章MBA培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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