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上級有關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中原工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及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三)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全面加強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
表1 經濟管理學院一志愿復試分數線
專業名稱 |
外語 |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
總分 |
會計碩士 |
51 |
102 |
216 |
審計碩士 |
51 |
102 |
211 |
工商管理碩士(MBA) |
41 |
82 |
181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分數線參照上述標準 應用經濟學復試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240分 |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復試名單詳見學院官網。
(二)復試時間(不含調劑復試)
中原校區(工商管理碩士):4月1日上午8:30-12:00(面試),下午14:00-17:00(筆試)。
龍湖校區(會計碩士、審計碩士):4月3日上午8:00-12:00(面試),下午14:00-17:00(筆試)。
調劑考生復試在4月6日調劑系統開啟后進行。
(三)復試形式
現場復試。
(四)復試方式
面試+筆試。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1. 面試內容:滿分100分,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專業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定三部分,分三個考場進行。每個考生的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復試全過程進行記錄、錄像、錄音。
(1)英語能力測試(20分)
主要考查聽說讀能力,時間為5-8分鐘。
(2)專業素質考查(70分)
主要考查內容: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實踐操作技能,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時間為10-15分鐘。
(3)綜合素質考查(10分)
主要考查內容: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學習和科研成果以及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心理健康情況、責任感和紀律性,人文素養、禮儀和表達等,時間為5-10分鐘。
2. 筆試內容: 滿分100分,金融碩士(025100)、工商管理(1202)、應用經濟學(0202),筆試內容為專業課;會計碩士(125300)、審計碩士(025700)、工商管理碩士(MBA)(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筆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和專業課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學生在3小時內答題完畢。
3. 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科滿分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單科不滿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五)復試流程及要求
1. 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學院接受審查:
(1)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原工學院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經濟管理學院網站https://sem.zut.edu.cn“下載中心”下載);
(3)往屆考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應屆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招辦出具的《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屆時畢業證明》原件;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公章);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
(7)考生自述(自行打印5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注意: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 復試成績與綜合成績計算
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和工商管理碩士(MBA)最后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2)×50%;其他學科專業最后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2)×50%。復試成績在經濟管理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調劑
嚴格執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關于調劑工作的相關要求。
接受調劑生參加復試時,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復試生名單。
2023年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1202)、應用經濟學(0202)和金融碩士(025100)接受考生調劑,接受調劑條件如下:
1.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調劑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應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心電圖、肝功能),并線上提交加蓋醫院公章的體檢報告掃描件(體檢日期應為近一個月內)。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招生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錄取考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復試工作其他事宜
1. 錄取辦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2)面試成績或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逾期未提交復試材料或材料弄虛作假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截至日期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除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報到時(9月1日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
(7)逾期未提交定向就業合同或人事檔案者;
(8)違背《誠信復試承諾書》者。
2. 監督
(1)復試過程的監督嚴格依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執行。
(2)經濟管理學院的研究生招生錄取全面接受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督察組的監督檢查,在經管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中專設紀檢委員1人,并在各復試小組設兼職紀檢委員1人,依法對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3)所有擬錄取名單在校研究生處網站招生工作欄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4)在經濟管理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工作辦法和安排,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復試結束后對復試成績進行公示。
(5)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6)錄取考生入學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3組B219
電話:0371-62506113(龍湖校區) 0371-67698117(中原校區)
八、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中原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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