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特侖蘇目前的幾大疑點
時間:2009-02-17 09:41:37 來源:MBA培訓網鄭州華章MBA 點擊:
蒙牛OMP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隨著該事件發展,方舟子先生又提出了新的疑點:
蒙牛特侖蘇牛奶的OMP事件有了新進展。2月13日,衛生部網站發文稱:專家認為飲用添加OMP的牛奶不會產生健康危害 。2月14日,蒙牛相關人士又召開新聞發布會,繼續為特侖蘇牛奶辯護。
從衛生部網站新聞稿來看,衛生部本身并沒有對這一事件進行主觀判斷,文中用了“據稱”來描述OMP的成分等關鍵要素,最后一段的表述其實是傾向于認為蒙牛對這一事件進行了虛假宣傳。我對這一新聞稿基本無大意見,因為之前我也說過,蒙牛不是做了虛假廣告宣傳(沒有添加OMP),就是特侖蘇OMP牛奶存在健康風險,看蒙牛愿意承擔哪個責任吧。從現在的情況來看,蒙牛應該是做了虛假廣告。
這就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相關部門為什么在蒙牛做此廣告兩年多后,才發現這個問題?第二,現在由衛生部等6個部門的專家認為是蒙牛以前在蒙人,蒙牛公司進口并使用OMP沒有事先申請批準,并擅自夸大宣傳產品功能,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那么該對蒙牛進行什么處罰呢?
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而生產經營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該食品的產品說明書內容虛假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蒙牛的違法所得有多少呢?蒙牛2007年特侖蘇的銷售額在30億-40億元左右,2008年的銷售額還未公布。特侖蘇大部分是所謂OMP牛奶。估計一下,蒙牛的非法所得起碼也有幾十億,再加上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蒙牛應該被處罰的金額至少應該上百億元,“有關執法監管部門”敢這么處理嗎?
再回到蒙牛的新聞發布會,蒙牛的母博士說,OMP牛奶是新鮮牛奶中添加的牛奶堿性蛋白,經過UHT殺菌后形成的產品,OMP是商業產品名稱,它就是MBP,在FDA當中已經有公布,有認證,安全,且可以無限量使用。
前面我已經指出,根據蒙牛特侖蘇OMP牛奶的宣傳材料、專利和其研究人員撰寫的論文,所謂OMP就是IGF-1或以IGF-1為主要成分,而不是什么MBP。退一步說,就算OMP就是MBP,MBP真的就像蒙牛所說的那樣“其安全性受到了FDA等國際權威機構的認可”、“FDA規定:MBP可以使用在食品中,并且對其用量不做任何限制”嗎?回答是否定的。這是蒙牛編造的又一謊言。
蒙牛聲稱MBP“在FDA的‘安全物質表’中的認證號為GRN No196”,事實上,GRN 00019不是什么認證號,而是上報號:日本雪印牛奶公司的美國代理人就有關在食品中添加“牛奶堿性蛋白餾分”(簡稱BMBPF)的安全性問題上報給 FDA的編號。FDA在答復時指出:
“根據雪印公司提供的材料,以及FDA獲得的其他信息,本局目前不質疑雪印公司關于BMBPF在其打算使用的條件下屬于’一般認為安全’的結論。但是,關于此條件下使用BMBPF是否屬于’一般認為安全’,本局不做自己的決定。和通常一樣,雪印公司應繼續負責確保該公司銷售的食物成分是安全的,并在其他方面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
可見,FDA不認定BMBPF是否安全(只是在目前不質疑雪印公司認為其安全的結論)。在該答復中,FDA也從來沒有說“MBP可以使用在食品中,并且對其用量不做任何限制”,即使雪印公司也不敢這么說,而是根據動物實驗和人體試驗對安全用量做了估計,其計劃將MBP作為食品成分添加的量為每次食用 10~40毫克。
蒙牛公司說,新西蘭食品安全所對MBP原料的安全性進行評價,認為其符合安全要求,并出示了相關的證明文件。其實這是新西蘭TATUA公司于2007年2月將原料出口到中國時出具的,但是在這份文件中,該公司出口到中國的原料寫的并非OMP或MBP,而是“Lactoferrin Co-Isolate”(乳鐵蛋白共分離物)。據新西蘭TATUA公司網站的介紹,乳鐵蛋白共分離物的成分包括“乳鐵蛋白、乳過氧化物酶、生長因子、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這些成分中,乳鐵蛋白、乳過氧化物酶、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都與造骨無關,與造骨可能有關的只有生長因子,包括IGF-1。這又與蒙牛OMP和IGF-1完全是兩種物質的觀點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