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頒布的復試規范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為了確保MBA招生質量和秩序,特制定本復試方案。
一、復試的目的與原則
1.復試的主要目的是對初試中難以反映的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傾向加以考察,結合初試和復試其它環節的表現,評判考生在管理領域的發展潛力。
2.復試工作堅持程序公開、內容規范、方法科學、工作細致、錄取公平原則。整個復試環節及錄取過程接受學校研究生院領導與監督。
3.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實行差額復試。
二、復試組織與實施要點
1、考生復試資格確定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文件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必須達到鄭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總分164分,綜合能力82分,英語41分
方可取得復試資格。
2、復試小組組成
在研究生院領導下,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含紀檢負責人一人。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全過程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綜合能力測試(管理學和英語);面試主要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1、面試方式
(1)面試小組由5位本學科專家組成,被聘請的面試評委須簽字承諾遵守評委行為規范。
(2)面試前確定面試組織方式、面試程序,并在面試前向考生公布。
(3)各面試小組的面試方式、面試時間、評分標準應該統一。考察項目和評分標準須在面試開始前制定,要保證面試時間的充分性和面試的有效性。
(4)評委間可以討論對考生的評價,但須獨立評分。為了避免不同小組和評委對評價標準的掌握不一致,可以先進行試評。必要時,須對不同小組和評委的評價結果進行系統糾偏,以減少小組間的差異。
(5)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綜合能力、英語面試由考生當場隨機抽簽確定應試題目,面試評委可以根據考生的答題情況現場出題,以進一步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英語水平。
面試過程和面試主要內容必須有書面記錄,必要時應有錄音或錄相記錄。
2、筆試方式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綜合能力測試(管理學和英語)。政治實行開卷考試(參考書目:2014年全國研究生入學《政治理論》復習資料);綜合能力測試實行閉卷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四、錄取規則
政治理論課考試不計入總分,成績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試及筆試成績不及格者直接淘汰;其他考生計分辦法:復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20%,綜合能力筆試50%,綜合素質面試30%)。
錄取綜合排序成績=聯考成績(50%)+復試成績(50%)
五、其他事項
凡有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參加復試,任何理由都不能推遲復試,凡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按自動放棄處理。
鄭州大學MBA教育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